什么是公司遷冊來港
香港公司遷冊機制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外公司,透過簡單便捷的申請程序將注冊地遷至香港,保留原有的法人身份、資產與業務延續性,而無需清盤重組,旨在吸引全球企業,并提供稅務抵免以避免雙重課稅。
即遷冊來港可讓海外公司在無需設立新法人實體的情況下直接成為香港公司,享有與本地公司同等的法律地位與經營權利。
值得注意的是,經遷冊公司成為香港公司后,須全面遵守香港《公司條例》規定,包括公司名稱須符合香港命名要求、設立注冊辦事處及委任公司秘書等義務。
此外,公司遷冊不同于一般的香港公司注冊流程,遷冊制度保留原公司,而非注冊一間全新的公司,這使企業能保存其歷史財務記錄和運營實績,對有意在香港上市或尋求融資的企業尤為有利。
適用公司類型
并非所有海外公司都可遷冊來港,新制度對適用公司類型和資格條件有明確規定。按照政府公布的資料,可申請遷冊來港的公司類型主要包括:
1、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即有股本且股份不向公眾發行的公司(相當于私人有限公司)。
2、公眾股份有限公司– 即股份可向公眾發行的有限責任公司,包含上市公司。
3、有股本的私人無限公司– 未設股本上限、股東對債務承擔無限責任但屬私人性質的公司。
4、有股本的公眾無限公司– 無限責任且可公開發行股份的公司(較為少見)。
申請資格與合規要求
1、營運歷史要求:
公司須已成立并運作至少一個財政年度,并在申請遷冊日前完成了首個財政年度的結算報表。這確保遷冊對象為有實質營運記錄的現有企業,而非剛成立不久的新公司。
2、償付能力(財務穩健):
申請公司必須財務健康、具備清償債務的能力,沒有正進行清盤、解散或接管程序。董事會需經審慎調查后出具聲明,確認公司在申請日起未來12個月內能償還到期債務。
3、誠信及合法性:
遷冊申請必須出于善意,不得涉及欺詐債權人或任何非法目的。公司及其管理層需無重大失信記錄,并確保遷冊不會用于逃避法律責任。同時,申請不得違反香港的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原則。
4、股東及債權人保障:
公司須取得充分的股東同意以及保障債權人利益。一般要求獲得至少75%的有表決權股東批準(股東大會決議或書面決議形式)。若原注冊地法律或公司章程對遷冊有更高門檻,則需遵循其規定。同時,公司應盡早通知所有債權人有關擬議的遷冊計劃。這樣債權人如有異議可提出,確保遷冊不損害其權益。
5、原注冊地法律符合性:
遷冊必須符合公司原注冊地法律對公司遷出的要求。某些司法管轄區允許公司遷出(法律上稱為繼續注冊或遷移登記),也有地區不允許公司移出境外。如果原屬地不允許遷冊,則該公司無法使用香港的遷冊機制。因此,申請時需要提交由原注冊地的法律專業人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確認公司已符合法定的對外遷冊許可條件。
遷冊香港的優勢
1、優越的營商環境與法治保障是首要吸引力
香港健全的普通法體系與國際商業慣例高度接軌,司法獨立且透明,為投資者提供了寶貴的確定性和安全感。
2、極具競爭力的稅收制度是另一大核心優勢
香港實行屬地來源征稅原則,通常只對源自香港本地的利潤征稅,且目前法定的利得稅稅率較低(首200萬港元利潤的稅率進一步優惠)。此外,香港不征收資本利得稅、增值稅或消費稅。
3、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深度與流動性同樣不可忽視
香港是全球重要的融資中心,匯聚了海內外龐大的資本。眾多內地及全球公司選擇在此上市融資,市場活躍度極高。這對于處于快速成長期、有持續融資需求的公司,意味著更便捷的融資渠道和更高的估值潛力。
總而言之,將公司遷冊至香港,是一個蘊含重大機遇但需精細籌謀的戰略決策。能顯著提升企業在國際化舞臺上的運行效率和競爭力,但成功的部署依賴于對系統環境的透徹理解與專業實施。